“半城烟沙”:请问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含初高中共用食堂)“自主经营”如何界定?
“半城烟沙”:请问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含初高中共用食堂)“自主经营”如何界定?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静:
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校长作为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二是食堂管理人员为学校教职员工;三是食堂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四是食堂大宗食材由学校按程序自行(或联合)采购或者政府有关部门集中采购;五是提供劳务服务方与食品原辅材料供货方不得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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