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2014年藏区新居建设资金4亿元
省财政厅要求有关州、县整合既有渠道规划项目资金、相关涉农资金以及对口支援资金,用于藏区新居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建成“人居适宜、民居漂亮、功能完善、村容整洁”的藏区新居,为农牧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和谐幸福的良好环境。(记者 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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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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