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扎实做好涉农资金监管
(2)加强涉农项目类资金监管。重点对涉农项目的规划、申报、招投标、实施、工程质量、实施进度、检查验收、资金报账、公开公示、项目后续管护等环节进行监管,做到项目建设事前有规划、有预算,事中有检查、有整改,事后有验收、有审计,全程有档案,确保每个环节责任落实、管理到位、质量达标。(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要求各涉农单位、乡镇(办事处)对资产、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处置,使其保值增值,对债务进行防范、控制。同时,严格按照政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及公开程序,确保百姓对“三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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